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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1-4-22 1:20: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黑政公开办[2011]1号)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0年,按照《省政务公开201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的主要手段,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组织实施,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宣传政府信息条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 5月1日,我们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答黑河日报记者问,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发放传单、现场接受咨询和解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大力宣传,使公众更深入地理解了《信息条例》的有关内容和精神,为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政府公报这个载体大力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政府公报刊发6期,公布政府文件20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新闻发布制度,推广到全市各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二是突出抓好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是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进行网上办事,反映民情民意的窗口。目前,我市已建立了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6个县(市)区门户网站和34个部门网站,初步形成了黑河市政府门站群,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作用。三是努力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规范了公开内容。明确要求除涉密事项外,所有应公开的政务工作都要公之于众。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在网上公开依申请公开邮箱和公开电话。规范了公开形式。各部门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栏(墙)、揭示板、意见箱,印制办事指南、办事手册、电脑触摸屏等服务。对市区7处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拓展公开内容和范围,增加了俄文查询功能,方便了俄罗斯人办事。创新了公开载体。市政务公开办与市广电局联合,在黑河地方电视节目中增设了“政务在线”栏目,邀请各部门主管领导在线与市民交流,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目前已播出13期,解答群众反映问题75件,社会反响较好。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我市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努力营造更加透明的政务环境。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制度。大力推行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各部门全部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黑河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黑河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黑河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提供可靠保证。二是及时更新信息,保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按照年初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实现了常态动态公开。能够及时更新本单位、本部门重大事项和决策、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确保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初以来,62个中省市直单位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及依申请公开电话和信箱,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三是突出公开重点,确保重点范围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实施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强项目规划、立项公开。加强了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对每个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通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保证了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市政府重大决策、政府采购等政府信息同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确保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群众的监督力度,使政府的行政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
  (三)大力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努力满足群众需求。继续开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通过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办事行为,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完善了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一是抓好试点建设,逐步拓展公开范围。今年,我们确定了市财政局、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黑河市第一中学、市运管处等7家单位为第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并对试点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公开内容、形式等进行了规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适时进行全面推广。二是围绕重点领域,贴合群众需求。教育方面。大力推进教育系统“阳光收费”、“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目前各学校的收费以及高中的自费生收费都严格按照黑河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高中录取实行公开录取线、公开加分项、公开成绩的“三公开”办法,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方面。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通过大厅内电子屏幕或价格公示板等形式对药品价格进行了公示,且能够做到随时对药品价格的更新和补充,各医院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房方面。积极完善廉租房分配公示制度,制定下发了《黑河市城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和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黑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开展网上评比。为客观评价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黑河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托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民打分系统,对全市29家主要公共企事业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开展网上评比,增强了群众参与度与民主监督力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上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公开信息属性,分职能类、行政权力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经市政务公开办审核后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6328条。各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58条。全年政府公报刊发6期,公布政府文件20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市在网站上公布了《黑河市人民政府依申请政务公开制度》 57个部门的依申请电话和邮箱。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有待转变。个别地方和单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存在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工作实施上有差距。各地、各部门之间政务公开进展程度、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标准和质量还不平衡,开展好的单位与落后的单位之间有明显差距。
  (三)工作机构还不健全。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大都兼职,专职人员很少,而且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机构,上下级机构运作还不协调。
  七、2011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明确固定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防止因部分单位工作调整或其它原因人员变动造成工作断档脱节。
  (二)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督导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本单位职能实施办事公开,以教育、卫生医疗、供热、供水、供电等方面工作为切入点,扩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试点单位范围,抓点带面,抓出成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三)进一步活化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以“政务在线”栏目为重要载体,通过各部门走进黑河电视台直播间,倾听百姓声音,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调动群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利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政务公开考核考评,督促各部门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黑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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