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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黑河市区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1-12-3 8:51:06

黑市政办字〔2011〕55号

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黑河市区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11年黑河市区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办法

    为客观评价各部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黑河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托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民投票系统,对全市主要公共企事业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开展网上评比。具体评比办法如下:
    一、评比对象
    市区主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共40家单位)。
    黑河市第一中学、黑河三中、黑河四中、黑河直属小学、市职教中心、黑河市第一医院、黑河市中医院、黑河市口腔医院、黑河市红十字会、市实验幼儿园、中国银行黑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黑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黑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黑河分行、黑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黑河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黑河分公司、市运管处、市邮政局、市房产管理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河电业局、中国移动黑河分公司、中国联通黑河分公司、中国电信黑河分公司、黑河铁路(集团)公司、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中心、黑河热电厂、市自来水公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发展银行黑河分行、龙江银行黑河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黑河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东兴路证券营业部、黑河国际公路客运站、黑河机场分公司、市老年公寓、市殡仪馆、市法律援助中心、黑河烟草公司。
    二、评比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原则;
    二是坚持程序规范、奖优罚劣原则;
    三是坚持突出实绩、群众认可原则;
    四是坚持严格把关、部门联动原则。
    三、评比时间
    网上测评工作自2011年12月5日开始,至2011年12月20日结束。其中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开展网上评估采样,12月18日至12月20日综合评估成绩。
    四、评比内容
    根据《黑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黑市政办字〔2011〕13号)、《黑河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考核考评办法》、《黑河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考核考评评分标准》(黑市政办字〔2009〕65号)等文件要求,制订了《黑河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标准及档次评定标准》(见附件),从公开范围、内容、形式、效果等方面,由群众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情况展开网上评比。
    五、评比方式
    (一)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网民投票系统页面,在显著位置设置链接。网民根据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标准,对参加本次政务公开考评的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点击投票(每个IP地址只能投一次票),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heihe.gov.cn/
    (二)网民投票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7日,投票结果将计入各单位2011年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成绩。
    (三)根据网民投票结果结合日常考评,评选出5个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最佳单位,5个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最差单位。
    六、组织实施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本次网上评比,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扩大选民覆盖面。抽调专人成立网上评比小组,在评比中实行严格的分工制度,确保评比结果的客观、公正。
    市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抽调专人负责网民投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并在测评中跟踪统计,实时记录,确保结果客观、有效。
    七、评比结果应用
    (一)考核考评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考核考评结果将抄报市纪检委纠风办及其主管部门和分管副市长。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参评单位要充分重视本次评比活动,按照网上评比标准进行自查,把评比活动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标准,严格评选。各参评单位不得通过任何手段作弊,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比资格,并通报批评。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好中选优,真正评选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
    (三)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评选活动,使社会各界对活动更加关注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

附件:

黑河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标准及档次评定标准

    一、网上评比标准
    (一)公开内容。能够将服务职能、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政策法规、办事条件、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监督办法及行业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能够采取政务公开网站、热线电话、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便民手册、公开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流程。将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方法、结果及时公开。
    (四)公开监督。能够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便民服务。能够采取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以及编制便民服务手册等形式方便公众办事,群众满意度高。
    二、档次评定标准
    根据黑河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网上评比标准,评定各单位的评比档次,具体档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种:
    好:积极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高;
    较好: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绩,群众比较满意;
    一般:自觉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基本能按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群众基本满意;
    较差: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不全面,不彻底,不符合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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