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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4-3-5 16:39:02

黑市政办发〔201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
 

黑河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部署,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4〕4号)为主线,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一、突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争取2015年前实现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所有县(市、区)政府要按要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地发布有关信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的监测公开力度,加大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做好本地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开;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要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工作;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招生信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
    (二)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拓展和丰富基层政务公开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向肇东市、富锦市、哈尔滨市平房区3个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学习借鉴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县乡政务服务工作。未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县(市、区)要抓紧建立,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整合医保、计生、低保、合作医疗等服务项目,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三)深入推进行业政务公开。各主管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继续完善。把政务公开作为全行业的“一把手”工程,要有专人负责。待省级行业信息公开目录建成后,各有关单位要参照省级目录并结合黑河地方实际,建立本行业的信息公开目录,将各单位的职能,权力内容、依据,服务事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编入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
    (四)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表、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政策法规、重要决策等内容开展立法调研、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在线问答,多层面采集意见、建议。
    (五)探索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新渠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政务微博等方式,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等各类政府信息,满足公众需求。
    (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联系新闻宣传和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动向要形成监测报告,及时启动联动处置机制。
    (八)建立专家解读和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对新颁布实施、修订调整的重要政策法规和重大公共决策,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接受媒体专访,做好科学解读,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支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四、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九)做好行政权力信息的公开。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包括行政权力内容、依据和办理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承办单位、承办人等。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更新。搞好权力运行公开,将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加强宣传培训,为政务公开全面深化提供动力。各地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各级行政学院或党校的公务员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各县(市、区)政府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培训。
    (十一)加强监督考核,为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责任制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考核结果。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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