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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证明

发布时间:2016-11-8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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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权限内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证明 
办理机构 黑河市林业局
办理地点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 0456-8248698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条件 需要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
所需材料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省内运输证明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证明其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1)猎捕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查验的《特许猎捕证》、《狩猎证》;(2)出售、收购、利用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凭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核定的年度经营限额指标;

4、进口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凭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进口的证明书》。

办理程序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5年4月17日修正)

黑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5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