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办发〔2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黑河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立法项目安排
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5部,分别为: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1部)。
项目名称:《黑河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起草时间:2018年6月30日。
(二)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项目(2部)。
1.项目名称:《黑河市物业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黑河市房产管理局。
2.项目名称:《黑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起草单位:黑河市环境保护局。
(三)市政府规章项目(2部)
1.项目名称:《黑河市城市容貌标准》。
起草单位: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起草时间:2018年7月30日。
2.项目名称:《黑河市户外市场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完成起草时间:2018年8月30日。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对年内完成的项目要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对预备项目要深入调研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调研情况适时导入立法程序。
(二)切实提高起草质量。起草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立法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高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确保务实管用,切实提高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送审稿的质量;在起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进行调研论证,特别是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使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要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凝聚各方智慧,提高立法的科学性;要加大矛盾协调力度,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相关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给予积极配合。
(三)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市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了解起草情况,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送审稿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衔接情况、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对送审稿存在简单照抄照搬上位法或者不符合起草要求、不成熟的,应当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