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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6-11-8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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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办理机构 黑河市林业局
办理地点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 0456-8248698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条件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所需材料 1.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
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9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5年4月17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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