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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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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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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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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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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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环城东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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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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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6-6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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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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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至11:30分
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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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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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的印刷企业应予批准: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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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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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书;2、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企业拟购设备清单;5、《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6、验资报告原件;7、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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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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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受理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作出准予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要求、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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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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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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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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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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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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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2001年7月26日通过)
2、《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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