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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15-5-26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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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

办理机构

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商品价格管理科

办理地点

黑河市王肃街232号(黑河市财政局6楼)608室

联系电话

0456—825334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根据政策规定提出价格调整意见请示及相关依据材料。

办理程序

1.材料审查  2.成本调查  3.测算论证 4.提交局务会审议重大价格调整按照听证会程序进行听证

办结时限

除重大价格调整外,一般为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定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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