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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惠民殡葬补贴资金领取

发布时间:2016-11-10 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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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市区惠民殡葬补贴资金领取

办理机构

市殡仪馆

办理地点

机场路2.5公路处

联系电话

8223550

办理时间

无节假日

办理条件

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1至2级重度残疾人、百岁以上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居民、无名尸、自然灾害死亡人员、烈士等爱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停尸、骨灰二次土葬、服刑(劳教)期间死亡、工伤保险或赔偿款中含丧葬费的不予发放补贴。

所需材料

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惠民殡葬补贴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火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补贴费用先由丧事承办人垫付,到殡仪馆领取填写《享受惠民殡葬补贴审批表》。①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困难居民,报所在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区低保局(东兴路124号,电话:6101669)审核(盖章)。②百岁以上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报所在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区民政局(文化街77-1号,电话:8225605)审核(盖章)。③1至2级重度残疾人,报所在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和区残联(电厂南路7号,电话:6105239)审核(盖章)。④对自愿选择撒散、花葬、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政府给予补贴400元(由殡葬管理所委托殡葬服务单位承办,区民政局审核)。⑤对土葬区(罕达气镇、二站乡、新生乡、西峰山乡)内自愿火化的,实行政府补贴政策,一次性补贴丧事承办人800元(乡镇和区民政局审核)。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惠民殡葬补贴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火化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随时

收费标准

免费

设定依据

《黑河市区惠民殡葬补贴实施办法》(黑市政办字[2012]63号)

黑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5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