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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4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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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在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黑河市财政局局长 张瑾忠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市及市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预计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十大新体系”战略部署,始终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大力夯实征管基础,确保应收尽收;着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金,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5亿元,增长8.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06.2亿元,增长21%。全市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2亿元,增长94.8%;全市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3亿元,增长43.1%。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4.1亿元(返还性收入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8亿元、上年结余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调入资金0.4亿元后,财力合计212.4亿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2亿元,上解省支出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亿元,结转下年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亿元。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全市基金收入4.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0.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亿元,基金财力合计7.7亿元。当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7.3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无结余。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2亿元,增长11.9%;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6.4亿元,增长19.5%。市直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8亿元,增长60%;市直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亿元,增长240.5%。
  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6亿元(返还性收入1.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3亿元、上年结余0.9亿元,财力合计30亿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4亿元,上解省支出0.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亿元,结转下年0.9亿元。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市直基金收入0.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亿元后,财力合计2.8亿元。当年市直基金预算支出2.8亿元,无结余。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克服全面实行“营改增”、实施结构性减税、持续清理涉企收费等减收因素叠加困难,有效应对社保政策提标等政策性增支因素累增压力,推动全市财政收入总体趋稳、财政支出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多措并举稳增收。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克服结构性减税等政策调整给收入征管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国税部门制定了《全市国税系统对全市构建“十大新体系”实施92项重点产业项目的七项推进措施》,并以此为抓手,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地税部门继续完善税源监控机制,强化税种和行业税收征缴管理,大力化解全面实行“营改增”给组织税收工作带来的负向影响,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取得明显成效。非税收入执收执罚部门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收费目录清单,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做到应收尽收,有力拉动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调整结构惠民生。深入贯彻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始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兑现工资及津补贴调整政策,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多渠道筹集资金1.5亿元,支持了西部、西南部棚户区改造前期投入;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亿元,支持了大型农机合作社组建;拨付公路大桥征地拆迁资金0.6亿元,推进了黑河跨境公路大桥建设;积极筹措资金1.2亿元,推进了沿江公园建设、体育公园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和便民自行车服务项目及燃油补贴发放等。
  (三)努力争取显成效。各部门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扶持重点,大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与资金补助。2017年全市争取到位资金101亿元,同比增长8%,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需求。其中: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9亿元,主要包括:争取农林水资金56亿元,支持了农业补贴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发展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争取社保资金13.9亿元,缓解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压力;争取教育资金3.3亿元,弥补了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缺口;争取保障性住房资金2.5亿元,实现了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目标。争取省厅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12.3亿元,减轻了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压力。
  (四)推进改革促监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财税管理改革举措,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按时公开年度预决算数据信息,保证了公开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完成了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同级人大联网工作,实现同级人大对财政预算资金的实时监督;大力推进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对全市1020个预算单位进行现场培训和集中编报,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任务,综合反映了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数据信息;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推进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前期工作;开展了政府系统公办运营公共资源情况调查工作,推动集约节约利用公共资源;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减少弹性支出、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特别是需要进一步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控;规范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资金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待提升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关键之年。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4.5亿元,增长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01亿元,可比口径增长5%。基金收入安排3.1亿元,下降26.2%;全市基金支出安排3.1亿元,可比口径下降26.2%。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为指导性计划,最终预算以各县(市区)人代会批准预算汇总数为准。
  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8亿元,增长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3.6亿元,可比口径增长5%。市直基金收入安排0.8亿元,增长6%;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市直基金支出安排0.8亿元,可比口径增长6%。
  按照《预算法》和现行财政体制要求,2018年全市和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以及基金预算安排都是平衡的。
  四、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征管措施,确保实现收入目标。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大力推进税收协作,扎实开展税源调查,依托重点纳税企业税源库,继续加强源头控制。创新管控模式,在切实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征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缴力度,确保做到应收尽收。抓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重点加强公共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管理,实现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支出次序,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将民生支出事项前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有效促进民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与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支出的倾斜力度,保证落实民生政策不打折扣,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8年市直住房提租补贴发放比例从6%提高至9%;住房公积金匹配比例由8%提高至10%。强化节支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核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三)加大争取力度,持续提升融资能力。深入了解国家政策扶持重点,探索加大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的空间,协调相关部门依托我市边境口岸区位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谋划项目载体,做好项目储备,努力争取上级在政策试点、资金安排及项目审批等方面对我市给予支持。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围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全力支持国投公司与深圳前海、中铁建等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引导、创新发展及财政支持等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来,提升募集资金能力,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发展。
  (四)落实各项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推进市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发挥市和县区两级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确保政府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切实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和风险意识,不断优化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全面清查梳理国有资产闲置状况,依法依规对政府闲置资产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强化涉外金融功能,全面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为实现黑河振兴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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