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黑河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9 15:14:0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一、制定《规划》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且“十三五”时期,我市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及家庭小型化等趋势日益突出。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使社会保障面临更大压力。城乡、区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不均衡。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不够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和行动需要进一步强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快速发展,亟需制定出台“十三五”时期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二、《规划》内容依据
    《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黑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河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重要内容和主要指标都来源于以上文件。
    三、《规划》主要任务
    《规划》主要任务包括8个部分共29条。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2、健全医疗保险制度;3、统筹社会救助体系;4、健全老年福利体系和慈善事业。
    (二)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3、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4、拓宽老年服务业发展领域;5、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三)健全老年健康支持体系——1、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3、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四)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和改造——1、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2、营造老年人安全生活环境;3、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4、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行动。
    (五)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1、发展老年教育事业;2、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4、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六)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1、培育积极老龄观念;2、发展老年志愿服务;3、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
    (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1、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配套法规;2、强化老年法律政策宣传;3、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援助。
    (八)加强老年社会管理服务——1、健全老龄工作机制;2、建立老年人口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3、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
    四、《规划》制定过程
    《规划》先后2次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具有合法性。

黑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5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