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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0-31 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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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负责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协调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承担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 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方法和建议;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生产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节。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贯彻落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信委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落实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政策;负责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全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协调落实有关重大专项,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意见,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非国有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意见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跨行业、跨部门的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以上工作电信业除外)。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负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研究制定社会诚信体系规划和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负责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信用产品的开发推广应用。承担市“诚信龙江”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业产品销售的办法和措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工业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和商会社会中介组织。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56-8225644
    办公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
    邮编: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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