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
(一)发改委立项文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承接业务所需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或《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仅限本工程使用;
(四)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岩土工程师)和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本人执业印章、本人签字、注明仅限本工程使用;
(五)需进行项目招投标的应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七)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限本工程使用;
(八)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该项目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九)《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黑河市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
注:一、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提供1—6要件
二、省内跨区勘察设计企业提供1—8要件
三、外省勘察设计企业提供1—9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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