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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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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价格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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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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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监督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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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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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王肃街232号(黑河市财政局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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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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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6—82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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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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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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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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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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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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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2)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发票、收费凭证(3)举报人如需答复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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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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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 2.呈批 3.移送 4.调查 5.处理 6.督办 7.反馈 8.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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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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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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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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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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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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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2、《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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