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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访

发布时间:2016-11-10 1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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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农村信访
办理机构 政策法规科
办理地点 通江路2号803室
联系电话 8272916
办理时间 当日接访,当日归口办理完毕
办理条件 涉及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受理
所需材料 有效证件及上访材料
办理程序 登记、询问、转办、督办
办结时限 1、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超过30日。2、收到信访人的复查复核申请后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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