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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报

发布时间:2016-11-10 1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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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报
办理机构 黑河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办理地点 805室
联系电话 8272902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条件 生产符合绿色食品
所需材料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绿办初审,初审后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中心综合文审后报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国家中心下达现场检查通知单,省中心到产品申报单位现场检查,符合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在产品生产季节进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抽检,合格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由国家中心甘情愿下发绿标证书。
办结时限 受理之后五日内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收费标准 市绿办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费用由国家中心收取。绿标8000元,年度使用费依产品分类分别收到1000至12500元,有机标志依认证单位标准收取。
设定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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