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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赋强保农贷 上门服务便农户

发布时间:2018-1-3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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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黑河公证处按照《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司发通〔2017〕76号)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作用的要求,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与邮储银行黑河分行就赋强的条款、流程、软件和硬件的安装等问题多次的座谈、沟通和协商,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办理了邮储银行黑河分行与农户签订的额度借款合同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该项业务的开展是黑河公证处在金融领域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服务“三农”、便于利民的具体落实,得到了银行和农户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为了节约银行和农户的成本和时间。在公证处人少证多、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的情况下,经过研究决定,轮流派驻公证员及助理到银行现场办公,以满足银行和农户的办证需求。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的业务范围之一,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需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减少诉讼、保障债权快速收回、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国家对三农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农户以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生活,但是同时金融机构也面临贷款资金回流的问题,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要解决不经过诉讼程序,即在农户违约的情形下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问题,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发挥了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作用。通过此种公证程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明显的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中明确了“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对接、支持公证机构办理赋强债权文书,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这项要求也为赋强公证上了一把“放心锁”。
  黑河公证处与邮储银行的合作是公证服务金融、服务“三农”的有益探索。今后我处将继续开拓证源、转变思路,以市场为导向,提升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切实的发挥好公证的职能作用,为黑河市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徐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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