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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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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政办规〔201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黑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水利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水发〔2017〕45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完善生态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五大规划”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黑河为统揽,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市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全市考核范围内的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度降低26.4%、28%;农业用水效率得到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指标体系。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省确定的2020年我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市、县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到县,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完成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
  (二)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三)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编制实施节水规划。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加大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水田控制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
  强化工业节水,根据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重点开展火电、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
  (四)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
  加快完善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统一配置。
  (五)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探索水权交易方式,统筹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六)加快理顺价格税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通过3—5年的努力率先完成改革目标。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同时,积极推进水资源费税改革。
  (七)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项目,2018年年末前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和部分灌区渠首实现在线监控。加快推进县级水资源监控体系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结合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
  (八)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九)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力度。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信息监测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发水资源高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探索节水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提高用水效率。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
  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地政府工作责任。各级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各地要及时将工作方案报市水务局备案。
  (二)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通报;对因盲目决策和失职、渎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加快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对各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察,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公众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各地政府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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