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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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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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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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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水产局 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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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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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街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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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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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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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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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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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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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亲体、质量符合种质标准;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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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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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业者《申请表》;2、生产场地、水源等证明材料、水质标准检测报告;3、亲体、质量符合种质标准的证明材料;4、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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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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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2、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3、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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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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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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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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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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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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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条第三款: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种苗的除外。 农业部《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11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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