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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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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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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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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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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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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2.5公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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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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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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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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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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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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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死亡的,由所在医院开具;在家中死亡的,先到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持社区或街道证明到市第一医院开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丧属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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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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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及丧事承办人的身份证(户口)、《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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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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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运、存放遗体;(二)办理《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三)预约送别仪式或追思会;(四)送别、追思、火化;(五)骨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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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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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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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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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物价局批复,高、中、低档供家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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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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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价联(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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