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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8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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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政办发〔2017〕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4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黑河市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推进社会工作重大政策,分解落实各部门推动社会工作的职责任务,统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恒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刘  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天舒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王玉龙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立岩  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
       王有明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宝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车永强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冯  宇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宁云祥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曲宝志  市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  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工委书记
       关志杰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百青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洪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铁军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  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张代芸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群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张守信  市民政局副处级干部
       张宝林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文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索  杰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徐  义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崔  凯  共青团黑河市委员会副书记
       詹大伟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詹宇伟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黑河市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刘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处级干部张守信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督办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组织拟定社会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有关单位在社会工作中的职责;其他与社会工作有关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社会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完成全市社会工作各项任务目标。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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