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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发布时间:2015-6-1 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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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办理机机

黑河市水产局 渔政科

办理地点

海兰街114号

联系电话

6768705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条件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二)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渔业者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表》;2、身份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程序

1、渔业者申请;2、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证的决定

收费标准

30元-1500元;省水产局、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黑渔联[1991]186号)。

设定依据

《渔业法》第23条第一款: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18条第一款: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明确核定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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