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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发布时间:2017-12-27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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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落实《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16号文件)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水平,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高琦同志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并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在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签约仪式。局长王殿东、副局长刘廷刚、张有朋、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双方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王殿东同志代表市交通局向高琦同志颁发了聘书。
  在签约仪式上,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王殿东同志强调,市交通运输局聘任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发挥法律“智囊团”和“外脑”作用,为市交通运输局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我市法治交通健康发展。希望法律顾问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担当维护“法”的权威、发挥“顾”的优势,增强“问”的自觉,围绕交通事业发展大局,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局直各单位要尊重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责任编辑:徐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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