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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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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政办发〔2017〕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效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根据黑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黑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黑市处非小组发〔2017〕5号)及黑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黑河建设工作考评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黑市社综发〔2017〕6号)要求,经市政府决定,开展我市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治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7年11月20—30日
  二、考评内容
  按照《2017年黑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要求,重点考评机制建设、监测预警与举报奖励、案件(风险)处置、宣传教育和广告排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工作情况。
  三、考评方式
  听取各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风险分析及防控、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下步工作打算等);查阅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方案、总结、报告、风险提示、监测分析、档案资料等)。
  四、考评组人员
  考评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兼任,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黑河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综治考评工作,并做好相关准备,既要认真总结本地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的反复检查、审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同时,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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