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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22 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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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安委办字〔2017〕55号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五大连池管委会安委会、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黑河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7〕5号)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黑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安委字〔2017〕24号)要求,特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 宣传重点
    1、重点宣传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检查成效。
    2、集中曝光“五个一批”典型案例(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和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通过以案说法,广泛传播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
    4、深度报道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通过大检查反映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成效和发展进步。
    三、分时段宣传安排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统一部署,分三个时段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至8月初)
    宣传重点:重点宣传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报道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以及各类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的情况。
    市级主要媒体:集中报道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情况。具体安排:黑河日报在重要版面、黑河广播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时段及底飞字幕、《倾听黑河》(广播类新闻节目)、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要闻”栏目刊载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市各主要媒体的微信、微博及时转发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报道。
    2、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参照市主要媒体宣传报道形式,在所辖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上密集发声,对大检查部署情况进行集中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3、安全监管系统媒体:充分发挥市安全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号及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自办宣传媒介平台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方位持续报道,及时转发省、市各级媒体报道。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宣传重点:各部门联合执法情况,各县(市)区严格执法、集中整改的情况,大检查工作考核情况,宣传正面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市级主要媒体:加大对大检查的宣传报道频次和力度,设置大检查宣传专题、专版和专栏,集中刊发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深入企业对表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改情况,打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执法情况;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具体安排:黑河日报在重要版面、黑河广播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时段及底飞字幕、《倾听黑河》(广播类新闻节目)、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要闻”栏目刊载相关部门提供的新闻通稿、公告;市各主要媒体的微信、微博及时转发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报道。
    2、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参照市主要媒体宣传报道形式,在所辖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上密集发声,重点报道各县(市)区强化措施、严格执法、落实“五个一批”的情况,曝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
    3、安全监管系统媒体:充分发挥市安全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号及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自办宣传媒介平台作用,对曝光“五个一批”典型案例等情况进行持续报道,及时转发中央媒体和省、市各级媒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报道。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宣传重点: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综合督查情况,大检查成果、大检查工作考核情况。
    1、市级主要媒体:9月初至10月中旬,集中发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情况,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综合督查情况;并安排记者跟随市政府安委会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基层企业一线,按照统一安排及时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0月底,集中发布大检查成果、大检查工作考核情况。具体安排:黑河日报在重要版面、黑河广播电视台在《新闻联播》时段及底飞字幕、《倾听黑河》(广播类新闻节目)、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要闻”栏目刊载一系列检查情况和大检查成效报道;市各主要媒体的微信、微博及时转发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报道。
    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各县(市)区主要媒体参照市主要媒体宣传报道形式,除在所辖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类媒体报道大检查过程、成效外,还应选派媒体记者采取随行报道形式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安全监管系统媒体:充分发挥市安全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号及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自办宣传媒介平台作用,对各县(市)区大检查成效进行持续、系列、深度报道,及时转发中央媒体和省、市各级媒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报道。
    四、宣传形式及责任分工
    (一)向媒体提供包含文字、图片、现场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新闻通稿、新闻素材,供媒体采用。(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组织媒体跟随检查组,深入基层、走进企业、走近一线人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闻发布会。(牵头单位:市安监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在大检查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主要媒体发表评论文章,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 “红线”,推动落实大执法大整改,为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舆论支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组织各市级主要媒体,制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公益广告,在报纸版面、广电节目、新媒体平台投放推送,警示全社会汲取安全生产教训,加强相应防范意识,完善防范举措。(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六)利用安全监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共号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进行持续、系列、深度报道,及时转发中央媒体和省、市各级媒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七)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和门户网站举报平台的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隐患查处情况,推动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检查宣传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有一定量化指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方案,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监督。
    (二)做好舆情研判。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关注大检查期间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及时应对调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三)强化系统宣传。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主动加强与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定专门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媒体积极稳妥跟踪报道。
    (四)开展宣传考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宣传素材(先进经验、典型案例、阶段性或专项工作进展成效等)纳入各县(市)区大检查信息报送范围并考核,将媒体新闻宣传情况纳入大检查总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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