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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大力推广“村村有律师”试点工作助力“法治嫩江”建设

发布时间:2017-6-27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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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村村有律师”试点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嫩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整体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嫩江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村村有律师”试点工作。
  他们在嫩江县前进镇召开了“村村有律师”和“送法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会。会上,各律师事务所选派出5名骨干律师与前进镇的前进、东升等5个行政村签定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李洪良律师就农村生产生活中的法律政策问题为参会人员现场进行了辅导讲座,收到良好效果。并且组织律师在前进村集市上开展了“村村有律师”法律宣传服务日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服务咨询台、悬挂“村村有律师”法律宣传服务日的条幅,志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前来赶集的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实用手册》、《农民工维权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法律咨询台为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志愿服务律师一行又前往东升村民委员会,现场为该村解答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并依法提供解决方案。
  嫩江县司法局以“村村有律师”工作为载体,将法律服务重点向农村延伸、拓展,并逐步健全覆盖全县每个乡村的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广大农民群众接触法、了解法、运用法,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积极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责任编辑:徐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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