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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

发布时间:2016-11-8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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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
办理机构 黑河市林业局
办理地点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 0456-8248698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提出的活动行为和生活用火方式有安全防范方案且扑救措施可行;
2、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及其他有关建设文件;
3、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与其达成的《在森林高火险区活动和生活用火安全防范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行程、参加人数、活动方式、用火方式、所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品的安全保管及使用方式、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和扑救措施)。
所需材料 1、申请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危险性活动的特殊理由,承诺落实必要的防火措施;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同意其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相关证明;
4、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准入范围示意图。
办理程序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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