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继续执行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市直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中标保险公司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截止,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的需要,经黑河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就四家中标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间的保费优惠和承保理赔服务情况以及继续延续中标公司保险服务合同期限进行公示,如市直单位和各保险公司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形成书面材料反馈至黑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406)。
公示期限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五个工作日)
原政府采购中标保险公司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中心支公司
黑河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1日